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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焦作市司法局内设机构职能配置

办公室

 

(一)办公室
    负责局机关政务活动的组织实施和检查落实,协助局领导协调各科室工作关系;负责局综合性文件、报告的起草和局发文件的审核工作;研究制定司法行政工作规划,做好综合工作;对局长办公会、局领导决定事项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;及时反馈信息,编发工作简报;负责全局目标管理、计划生育、信访、日常接待;负责文件收发、机要保密、档案管理、统计等工作。
    (二)依法治市办公室
    负责全市的依法治理工作,制定并组织实施依法治市规划;指导各县市区、各行业的依法治理工作;负责全市的法制宣传教育,制定并组织实施法制宣传教育规划;指导各县市区、各行业的普法工作;负责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。
    (三)宣传教育科
    负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法学教育和宣传报道工作;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法学教育和全市政法系统在职干部、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;负责中华全国律师函授中心律师专、本科的助学工作。
    (四)监狱、劳教管理科
    管理监狱、劳教工作,监督、检查《监狱法》和劳动教养法律、法规和政策的执行情况;指导市监狱、劳教所的监管教育改造和生产;受市劳教委员会委托负责对劳教人员的所外执行、所外就医、提前解教、加减期的审批工作;负责刑满释放、解除劳教人员回访考察的指导管理工作。
    (五)律师管理科
    管理和指导全市的律师工作和行政机关、企事业单位、社会团体的法律顾问工作,研究制定全市律师工作发展规划和律师管理制度,并组织实施;审批、管理社会法律咨询服务机构;申报、审批律师工作机构;负责律师事务所的年检注册和规范化建设工作;负责律师工作执照和年检注册的审核、审报工作;负责组织律师培训工作,指导律师业务,开展经验交流,监督、检查办案质量;承办律师惩戒工作。
    (六)公证管理科
    管理和指导全市公证机构和公证业务活动;研究制定全市公证工作规划和管理制度,并组织实施;负责公证员资格考试,公证员工作执照和年检注册的审核、申报、领取和发放工作;组织公证员业务培训和交流,监督检查办证质量,负责公证工作的申诉、复议工作,纠正或撤销错证、伪证。
    (七)基层工作科(挂“148”联合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牌子)
    管理和指导全市人民调解、基层法律服务、基层司法调解中心和乡镇(街道)司法行政工作;研究制定人民调解、基层法律服务和乡镇(街道)司法行政工作规划和管理制度,并组织实施;负责企事业单位内部法律服务机构审批,基层法律工作者《法律服务执照》的审核、申报、注册和发放;负责全市人民调解和司法助理员队伍网络建设,指导检查民间纠纷排查、调处工作,开展经验交流,做好社会稳定工作;管理和指导刑满释放、解除劳教人员的接茬帮教和过渡性安置工作;负责市“148”法律服务专线联合行动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,指导县市区“148”法律服务专线工作。
    (八)法制、仲裁与司法鉴定科
    负责本局法制建设和行政复议、应诉工作,指导县市区司法行政机关的法制建设和行政复议、应诉工作;组织有关法律、政策理论调研工作;负责本市仲裁机构登记及仲裁员资格、工作执照的申报、领取、发放和年检注册工作;指导和管理全市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工作;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全市初任检察官、法官和取得律师资格的司法考试工作。
    (九)法律援助办公室(挂市法律援助中心牌子)
    负责全市法律援助的管理、指导、协调和监督工作;受理、审批法律援助申请,指派法律援助服务机构实施法律援助;指导、监督律师、公证、基层法律服务人员和社团组织开展法律援助工作;受理县级法律援助机构的复议工作;负责市法律援助委员会的日常工作。
    (十)行财装备审计科
    管理本系统车辆、服装、通讯器材和市监狱、劳教所枪支弹药等装备工作;负责局机关固定资产管理,监督直属单位的国有资产管理工作;负责局机关财务管理和局直单位财务检查指导和内部审计工作;负责局机关卫生、后勤和安全保卫工作。
    (十一)政治部(警务处)
    指导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的思想政治工作和干部队伍建设;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组织人事工作和警务管理工作;负责局机关离退休干部的管理和服务工作。政治部机构规格为副处级,下设组织宣传科和人事科,机构规格为正科。
    1、组织宣传科
    负责管理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组织工作、思想政治工作和干警职工队伍建设;指导县市区司法局的思想政治工作和干警职工队伍建设。
    2、人事科
    管理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工作;负责局机关和市监狱、劳教所的警务管理工作;负责本系统的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;负责局机关离退休干部的管理和服务工作。

 

政治部 人事科
组宣科
依法治市办公室
宣传教育科
监狱劳教管理科
律师管理科
公证管理科
基层工作科
法制仲裁与司法鉴定科
法律援助办公室
行财装备审计科
市监狱
市劳教所
市公证处
市法律援助中心
10个直属律师事务所
 


焦作市司法局主办   焦作市太行东路49号  邮编:454002  电话:0391-3934908  传真:0391-3934908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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